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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

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关于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210081号答复意见的函

来源:区政府办公室发布时间:2021-08-13

尊敬的许静芬等代表:

  深圳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210081号“关于优先安置户籍退役军人在街道、社区工作的建议”收悉,盐田区为该建议的分办单位之一,结合工作职能,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。

  退役军人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,为建设强大国防做出了牺牲,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贡献。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做好退役军人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,指出“军转安置工作是实现‘两个一百年’目标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重要力量。”退役军人是重要的人力资源、人才资源,尊重、关爱退役军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。

  根据2019年第30次市政府党组(扩大)会议精神及《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做好2019年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》《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保障2000年至2018年转业士官相关待遇的通知》要求,盐田区于2019年底认真落实了3名退役军人的安置工作,其中,1名退役军人安置到沙头角街道社区专职工作者主办岗,就任城管专员一职。

  2021年,盐田区印发《关于深化党建引领社区全周期治理的若干措施》,从明方向、建阵地、强队伍、立制度、借科技、聚合力、强保障等7个方面,制定党建引领社区全周期治理的措施。通过党建引领社区治理改革,全面提升社区党委统筹协调、为民服务和应急处置能力。同时,盐田区将配套出台党建引领社区全周期治理“1+N”文件制度,其中包括修订《盐田区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》,打通队伍交流渠道,增加退役军人安置等相关内容,使之更好适应新形势下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、管理、考核等工作。

  下一步,盐田区将继续严格按照国家、省、市相关政策要求,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》等法律法规,积极推进区内有就业意向和能力退役军人的就业安置工作。在修订社区专职工作者聘用实施细则时,将辖区内有就业意向、有就业能力的户籍退役军人纳入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范围,适当放宽退役军人的专业、年龄和学历等条件,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聘用退役军人。

  特此致函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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